发布日期:2016-07-06浏览次数:810 来源:福州网站建设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日前出台,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可获150元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 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其他低收入等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