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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将给困难及重度残疾人发补贴

发布日期:2016-07-07浏览次数:772 来源:福州网站建设

­  今年起,我市将逐月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其他低收入等困难残疾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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